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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2017-3-20 来源:宜宾市卫计委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全省2016年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工作已启动,请按照《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0〕342号)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分县区培养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组织好2016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人事(科教)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联络员,7月28日前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件4)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二、日程安排及要求

(一)第一轮协议签订。

8月1日17:00前,市卫生计生委将省卫生计生委提供的《2016年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1)中第一轮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送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区县卫生计生局要在48小时内通知本辖区所有拟录取考生,并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签订《2016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附件2,(一式五份))。此轮协议签订工作应于8月5日前完成,并将协议签订情况报送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二)第二轮协签议订。

生源所在县(区)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数量大于该县培养计划的,该县(区)未签协议的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由市卫生计生委在下达的相应剩余计划内,在本市范围内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统一进行调剂,并由相应的定向服务县(区)卫生计生局与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签订协议。此轮协议签订工作应于8月9日前完成。各县(区)卫生计生局于8月11日17:00前,将签订的协议书(一式五份)和协议签订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三)第三轮协议签订。

生源所在市(州)的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数量大于该市(州)培养计划的,该市(州)未签协议的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市(州)培养计划空缺情况,按照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并由相应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与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签订协议。

三、其他事项

(三)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领导小组务必安排专人,采取各种方式通知到定向医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协议签订,杜绝遗漏。对未满18周岁的,务必通知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凡违反《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办法(试行)》(省委将在委网站上挂网公布,请各下载学习掌握)签订的协议无效,由此引发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担责”的原则处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0831—2325565 、2316160

附件:1.2016年第一轮拟录取订单定向医学生情况一览表

      2.2016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样式)

      3.2016年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签订情况汇总表

      4.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协议签订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回执)

      5.宜宾市201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分区县计划分配表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