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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2017-12-27 来源: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7〕—136)的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党政工作安排和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紧密围绕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切实贴近群众关切社会热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高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树立“廉洁卫计”良好形象。通过建立健全全市卫生计生政事务及时公开机制,进一步转变单位工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力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管理和引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政务信息公开成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抓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勋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杨  聪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

罗厚云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陈丽蓉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周秀仁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  瑶  市卫生计生委纪委书记

罗  强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肖  凯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唐  丽  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宣传科负责政务公开具体收集、整理、上报等日常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负责提供公开资料。

(二)加强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评议机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考核评估

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局)直属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四、工作安排

(一)高质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继续推进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2.继续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按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公开。及时完整公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3.进一步加大项目审批结果公布力度。对于基建项目编制、立项审批、实施进度等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4.高效率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便民服务原则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对可以即时提供的信息应即时提供,对需整理制作的信息应按法规规定期限及时提供,处理办结率须达100%。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提高卫生计生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传媒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扩大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提高群众客户体验。 

2.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提升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行政效能。

附件: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