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本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委本级及下属所有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实施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完善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宜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医改领导小组、市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市卫计委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卫生计生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245518.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546.66万元,事业收入205393.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002.97万元,其他收入4575.06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1348.51万元,主要为一二医院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增加。
2015年卫生计生部门支出决算总额为245518.6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518.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1565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9.49万元,其他支出15.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514.6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39813.23万元,主要为医疗事务管理及业务成本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卫生计生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卫计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卫计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6133.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下属卫生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职业中专教育安排的年度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61.4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支出18410.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公共卫生资金及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68.9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09.49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购建支出。
(六)其他支出15.0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卫生计生部门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9.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货物409.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有车辆10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2辆,执法车5辆,救护及其他车辆6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1台,主要为采血及医疗设备。